
(来源:荔枝新闻)
转自: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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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江苏医保生育服务再次升级,省内生育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实现直接结算,异地生娃再也不用为报销发愁啦!
近日,江苏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省内生育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9月17日起,江苏省参保孕产妇在省内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可实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自9月11日试运行以来,全省已有103人享受生育分娩费用异地刷卡结算,直接结算费用达99.56万元。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下,这项新政策为孕妈妈们带来了哪些便利吧!
]article_adlist-->新政带来哪些变化?
以往,参保孕产妇若在异地生育,由于医保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生育费用直接结算,导致参保人员无法在出院时直接刷卡结算,需要先自行垫付费用,再通过线上渠道或回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报销,给产后的宝妈们带来诸多不便。
如今,医保部门通过升级改造信息系统,协同定点医疗机构升级优化服务,实现了省内异地生育联网结算,不仅打破地域壁垒,也大大缩短了报销周期,为孕妈们卸下“奔波之重”,消解“垫付之忧”,实现了“零垫付、零跑腿”。
谁能享受这个政策?
在江苏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均可受益,包括符合条件的女职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领取失业金代缴医保参保人员、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等。在省内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顺产、助娩产、剖宫产费用均可直接结算。
三大亮点解读
此次医保新政带来了三大便利。
一是直接结算“免备案”,异地生育更省心。
参保人员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分娩费用时,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生育备案手续,只需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可实时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生育与异地就医不同,“免备案”仅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生育住院分娩情形,且待遇不受影响。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临时外出人员因疾病外出就医,仍需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二是报销待遇“不降点”,医保惠民更贴心。
省内生育分娩费用直接结算时,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和就医地医药价格及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就医零星报销待遇,异地生产不降低报销待遇。
三是财政补助“自动享”,费用保障全方位。
根据江苏今年出台的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有关政策,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分娩目录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且无需个人申请,在刷卡结算时直接享受相应待遇,进一步减轻生育负担。9月11日,试运行期间,盐城滨海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余女士,在徐州丰县人民医院顺产诞下宝宝,出院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合计6253.62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4193.63元,财政补助1811.99元,个人支付248元。
不过,医保部门提醒:参保人员因故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成功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需按规定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手工(零星)报销。
编辑| 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
赵梦琰海报设计| 邵静娟
稿件来源| 江苏新闻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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